买房“号子费”的事件继续发酵,社会舆论哗然,可见问题确实相当严重。
政府即将介入,采用强制“摇号”的措施,以应对“号子费”之弊害。
对于购房者来说,摇号当然比暗箱操作、凭关系、买号子更加公平、公正。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号子费”背后的利益输送与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
但只要限价政策导致的“价格双轨制”存在,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摇号实际上就可能变相成为“中奖”的机会,相当于楼市中的“打新股”。
政府介入的大规模采用摇号购房的后果和问题是:
人人都希望“中奖”,只要是满足条件的公众,都可以参与摇号,导致一部分原本并无购房计划的人群,纷纷加入摇号大军,甚至某种程度上增加一部分需求,中签几率会大大降低。
甚至部分家庭会尽可能创造条件参与摇号,可能造成一些新的社会问题。
限购政策下,夫妻假离婚、假结婚等方式以获得购房资格的社会现象已经十分普遍。
摇号买房,在直接获利的诱惑下,诸如此类的社会问题也会越来越多。
宏观调控全面变成微观调控,“有形之手”介入更深,不符合法治精神与契约精神。企业应有自主定价权与销售权。
公证摇号是否一定公正?谁来保证,谁来监督,这也是一个问题。
这一轮的调控,动用了大量的行政手段。调控政策、政策漏洞不断出现,政策“打补丁”也一直没有间断。
宏观调控全面陷入微观。
执政者应该总结经验教训,尽快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调整调控的方向,尽可能退出行政手段,否则越陷越深,越限越乱。
行政手段成瘾之后,如遇到新的情况,经济下行等新的情况出现,政策又要“翻烧饼”,政府的公信力和政策的效应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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