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网上发布了《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提高了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面积控制标准。
通知指出:“自2014年4月1日起,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面积控制标准调整为34.68平方米。调整后,职工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4.68平方米,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前,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3年2月28日发出的通知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为34.39平方米,此次调整略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