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额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143号)的规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调整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具体如下:
一、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1%下调至1.8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
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
2015年5月1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2015年5月1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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