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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补充寻求突围 三年资本规划必要性凸显
更新时间:2013-05-27 10:01:17
       先是银监会悄然推动新型资本补充工具的试点,后是央行权威人士两度公开撰文为银行资本补充鼓与呼。诸此明示与暗示之间,市场的一致反应是:一度艰难的银行资本补充将在今年寻求大突破。

  “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的拓宽和创新,是银行资深人士的一个梦想,现在终于要变为现实了。”一位曾在中行、建行履职的央行研究局资深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央行重量级人物的两篇撰稿正是有感而发。

  创新已具备条件

  4月下旬,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考虑到各类新型资本工具发行的迫切性和可行性,2013年银监会将重点推动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的试点发行,并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动权益类资本工具(包括已发行并完全支付的普通股、永久非累积优先股)的发行。

  这是银行资本新规实施后,商业银行在探索新型资本补充工具的一项尝试,被视为“新版次级债”,主要目的是替代此前常用的资本补充工具。

  根据宏源证券国际资本工具创新案例的总结,一级资本工具创新包括可转换优先股、非创新型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增强型资本票据等;二级资本工具创新,主要为可减记二级资本工具创新和可转股二级资本工具。“相比优先股等方案,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无疑是一个突破式的创新。”上述央行研究局人士表示。

  在监管层亮明态度之前,工行、建行已在这一领域有所动作。2013年年初,工行披露拟于2014年末前,新增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等值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计划,用于补充资本。3月,建行公告称,拟于2015年底前新增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等值减记型合格资本工具。

  “简单讲,减记型就是设立减记条款,即当触发事件被触发后,工具本金损益减值为零。”交银国际银行业分析师李珊珊告诉本报记者,这样的创新直接来源于《巴塞尔协议Ⅲ》的相关条款,而银监会则在去年年底通过《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做了界定。

  这个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在于,明确了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或转股的触发事件。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中的较早发生者: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该银行将无法生存;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该银行将无法生存。“这样的话,二级资本工具创新就具备了相关条件。”李珊珊分析认为。

  不过,对于资本工具的进一步创新,业界的看法偏悲观。“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作为次级债的替代品,推广难度并不大,而权益类一级资本工具创新短期推出则无望。”平安银行总行风控部门一位副总经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权益性资本工具的暂时缺席,商业银行一级资本的补充渠道依然匮乏。而且,这些资本工具的推出还面临一大挑战,即资本管理办法与现行法规之间的诸多冲突之处,尚需要进行大量跨部门协调工作。

  三年资本规划必要性凸显

  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迫切性,从去年四大行争相发行次级债就可见一斑。2012年,赶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之前,仅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就发行了高达1330亿元的次级债。根据这个办法,2013年前发行的次级债可计入监管资本。之后,带有赎回条款的次级债将被视为不合格资本工具,须在2021年前逐年加速摊销。

  而近期央行两位重量级人物的公开表态也体现了这种迫切性。先是央行副行长刘士余撰文称,如果5家大型商业银行保持现有的增长水平和内源融资比例,2014年将首次出现资本缺口405亿元。后有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撰文称,假设我国今年新增8.5万亿元至9万亿元贷款,按12%的资本充足率简单估算,银行需增加约1万亿元资本金。

  “这些估算并非空穴来风。”上述央行研究局人士告诉本报记者,4月下旬,银监会国际部曾联合证监会、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在上海、广州、深圳的交易所及上市银行调研,调研重点恰是如何突破障碍和限制尽快将二级资本工具、优先股等创新型资本工具推向市场。这样的数据与这轮深入调研有关系。

  刘士余的上述文章仅指出,依靠外源融资的资本补充机制可以短期内缓解资本金的压力,但长期必须通过内部积累建立新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盈利能力,并加强风险管理和成本管理。盛松成的上述文章则具体谈到了长期来看如何完善资本补充机制。

  盛松成表示,长期看,银行可以通过净利润留存、发行次级债和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补充资本,但过于依赖外部融资会冲击资本市场。他认为,来自净利润留存的内源性融资,是目前(短期内)我国银行业补充核心资本的主要渠道。对此,前述平安银行人士表示,这种对中短期的区分看待,与银行实务界存在不少差距,所以才会在此时亮明观点。

  今年以来,银监会继续强力推进《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执行工作。各商业银行正按银监会要求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由高管层牵头的实施领导小组。并且,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的资本规划应至少预测未来三年情况的变化,着眼长远。前述央行研究局人士认为,三年资本规划的必要性已经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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